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文物保护“一法一条例”执法检查
作者:记者 吴立群 来源:景德镇在线 发布时间:2022-08-26 06:12:00

文物保护“一法一条例”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
景德镇在线讯(记者 吴立群)8月22日至25日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况小军带领检查组一行先后赴珠山区、昌江区、乐平市、浮梁县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和《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一法一条例”)现场执法检查,并在市文旅局召开了文物保护“一法一条例”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。
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景德镇御窑厂遗址、彭家弄13号民居、湖北会馆,三闾庙清街、丽阳窑址,南窑遗址、浒崦戏台,古县衙址、红塔、瑶里改编旧址等文物保护工作,听取了市、县两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文物保护“一法一条例”的情况汇报,与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,并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县(市、区)及部门交换了意见建议。
况小军充分肯定了市、县两级政府在贯彻落实文物保护“一法一条例”取得的成绩。他指出,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,贯彻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加强管理”的方针,坚持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,依法扎实开展文物工作。他强调,“一法一条例”是文物保护工作的依据和重要准则,文物保护工作水平高不高、质量好不好就是看“一法一条例”的贯彻执行情况。三天的现场执法检查活动总体感觉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基本形成了“党委的统一领导、政府的主体组织、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、产权单位的负责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”的格局。文物保护工作各方重视、意识不断加强;规划引领,制度不断完善;投入加大,工作不断推进;依法行政,执法不断提高。
况小军强调,各级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,切实增强文物工作的责任感、使命感,不断提高文物工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。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保护意识,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续深入开展“一法一条例”教育普及和宣传引导。要进一步强化投入,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经费支持。要进一步强化人才支撑,加强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,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条件。要进一步强化文物研究,坚持活化利用让文物活起来。